近段时间,全国多地陆续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决纠治部分地方基层搞“新形象工程”问题的工作提示》。“新形象工程”是指在地方财政吃紧情况下的非必要、非急需项目,通常形式隐蔽、巧立名目。“新形象工程”之“新”,并非工作创新、务实求新,而是“老套路”换上了“新马甲”。
为何有人对“新形象工程”乐此不疲?说到底还是不良政绩观作祟。警惕形象工程“换马甲”,既要纠治,更要防范。一方面,对存量问题摸排盘查、分类治理,该叫停的立即叫停,该化解的设法化解。另一方面,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坚决防止巧立名目套用挪用财政资金,杜绝“跑冒滴漏”;从严从实对重大项目进行立项审查,前期的民意征集、风险评估、科学论证多一些,后期的风险隐患、烂尾工程、债务难题就能少一些。
投资的拉动作用毋庸置疑,群众对便利完善的基础设施也有所期盼。因此,工程项目不是不能建,财政资金不是不能花,城市名片不是不能有,最重要的是实事求是。这项工程是否真的补上了地方发展的短板弱项、是否真正回应了群众关切?自身财力是否能够量入为出、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科学合理?前端多一点提问,后续或许就会少一点问题。(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陈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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