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3月18日,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富阳区大源镇及灵桥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PPP项目合同》,总投资额估算23.15亿元,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据公告披露,合同甲方为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乙方为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为富阳区大源镇及灵桥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PPP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额估算23.15亿元。本项目采用PPP+EPC模式,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资料显示,本项目建设工程分为灵桥镇永丰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大源镇亭山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和大源镇东升1号安置小区建设工程(二期)。
其中,灵桥镇永丰安置小区建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7.8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81万平方米,其中计算容面积19.87万平方米。由13幢高层住宅、1幢2层幼儿园及配套用房等组成,容积率2.54。
此外,大源镇亭山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6.8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91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7.75万平方米,由27幢高层住宅、1幢3层幼儿园及配套用房等组成,容积率2.6。
大源镇东升1号安置小区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4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9.25万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6.47万平方米,由9幢11层住宅及配套用房等组成,容积率2.6。
此前,该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富阳区大源镇及灵桥镇安置小区建设工程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