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记者 奚慧颖)小型工程建设安全将被严管。3月18日,广州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别提出要严管竹脚手架,街道社区范围内工程,禁止使用竹脚手架;村镇范围内则对使用竹脚手架应从严管理。
据悉,该通知主要面向临时性建筑工程、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小型工程(下称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加强管理,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由各区政府指导镇、街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管理资源,充实管理力量,发动市民举报违法建设。
以上两类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土、规划等有关要求,取得相应许可手续,在办理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手续时提交相关资料。对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不变更使用性质的改建项目,不需办理规划手续。而城中村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微改造项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两类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或直接采用官方发布的通用设计图纸、标准设计图纸。同时,农民自建房四向立面外凸不应超出用地红线,其建筑高度、布局、层数等不应超过规划部门审批标准。
建设方面,两类工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施工,禁止无资质和超资质施工,从事工程施工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且工程应采用蓝色波纹板围蔽,立面采用绿色安全网防护;施工作业时间限制于每日6时至22时;建筑余泥或固体废弃物排放应当遵守本市的有关规定。
此外,该通知还特被提出要严管竹脚手架。街道社区范围内工程,禁止使用竹脚手架;村镇范围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对使用竹脚手架应从严管理。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中使用竹脚手架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向镇相关监管部门领取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时,提交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