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派记者 林翎 通讯员 陈志坚 郑智一
2月20日,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在当天下午的发言大会上,中山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山市委会委员王向东代表九三学社上台介绍《加强黑臭水体整治 建设更加美丽中山》提案的主要内容。
王向东介绍,近年来,中山市将全市1041条内河涌、2016公里河道分为15个流域进行综合整治。目前,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及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工程(中心城区10条河涌)已产生中标单位,其余流域水体整治工程在走工作流程,其中中心组团黑臭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已经于2018年7月挂网招标,采用EPC+O(即勘察设计、采购、施工+5年运营)的创新建设模式。
王向东表示,中山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从2017年启动,计划到2020年在城市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其余镇区河涌基本消除劣V类,在3年内把15个流域的黑臭水体全部治理完毕,预计投资总额超400亿元。如此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在中山市没有先例可循,对工程审批监管、施工监控管理、财政支付监管以及部门、镇区间的协调协作要求较高。
目前中山市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拟采用EPC+O(承包方拥有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权,和负责对设备的运营与维护)方式,未来8年将支付总额超过400亿元的工程费用,这对市财政将会是一个巨大压力。
王向东建议,黑臭水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拟采用的5年运营考核,期限偏短,容易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弊病。应分阶段进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不断总结修正检验整治效果,形成良性循环。充分借鉴利用各地区雨污分流工程成果。雨污分流工程能加快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处理率,避免污水对河道、地下水造成污染,是黑臭水体整治的关键性源头工作。建议中山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不要另立体系,充分利用前期各地区实施雨污分流工程的经验成果,持续完善雨污分流体系,保障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采取多种投融资模式。论证采取多种投融资模式共同推进整治黑臭水体工程,对部分项目可采取PPP模式,在项目建设初期政府不需要支付巨额的建设资金,可以缓解短期内财政支付压力,并以运营期水质目标作为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的依据,签订水质维护的长期合同,根据水质改善效果按年支付相关费用。
来源 | 羊城派责编 | 杨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