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拖欠工程款在我国全国各地都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造成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有非常多的社会原因混杂在一起。当遇见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很多人却不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唐小五律师解析。
工地工程款拖欠的处理
(一)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一:行政措施
1、资金审查
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因主管部门审查不详,导致不良后果的,也要追究主管部门和主办人员的行政责任。
2、项目审批
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遵守审批、审核程序,并委托在关咨询公司进行评估、审计,然后按行政程序审批,重大项目还可聘请国内外专家咨询。从而,避免出现重复建设及其他问题。
3、市场整顿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是建筑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各级计划、和建设部门都要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并把清欠工程款当作一项任务来抓。
(二)工程款被拖欠解决方法二:经济措施
1、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主要有投标担保、改造担保、付款担保及分包担保。付款担保是指建设单位和承担担保的第三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担保合同,保证建设单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一种担保方式。承包单位有权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设单位未支付的款项,以保障自己债权的实现。
2、结算中心
所谓工程结算中心,是指由政府或银行出面组织的工程结算交易系统,由结算中心根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验收计价等合法手续直接将工程款拨付给施工单位,这样既可以直接办理工程款拨付,还可以监控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减少拖欠。
唐小五律师补充:
催收工程款的注意事项
1、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施工方将丧失胜诉权,对方可以此为由拒付工程款。工程款追索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如果主张预付款或进度款,则从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起算;
如果主张结算款,则从结算完成后的约定付款之日起算。
2、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发包人恶意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或施工人可以提起代位权诉讼
有些发包人往往以对外债务收不回来为借口表示无力支付工程款,对此承包人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所以,当工程款被拖欠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发函件进行催收。或者直接上门到对方公司进行催收款项。自己不懂催收的,可委托专业的律师帮助催收。以上方式都不能拿到工程款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最后一种方法就是通过媒体曝光施工方,从而进行催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