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为深入推进全省住建行业“放管服”改革和“五型”机关建设,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设工程企业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我省决定对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实名制信息登记。
2019年1月28日起,全省建设工程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前,需先完成实名制信息登记。
登记人员范围包括:省内建设工程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在我省承揽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外省建设工程企业,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程序时需提供的相关项目人员。建设工程企业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等。
登记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登记、个人基本信息登记、聘用关系登记。其中,个人身份信息登记由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实名制信息采集点,通过实名制一体机登记个人身份证以及人像信息,人证比对通过后即采集入库。从业人员完成个人身份信息登记以后,需补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登记。个人身份信息和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企业和从业人员经双向确认进行聘用关系登记。南昌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