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时蓄水,需要时放水,会呼吸,有弹性,这是“海绵城市”带给市民的福利。南京是江苏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目前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南京市人大代表宗媛此次带来的建议与“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她建议从试点到整体,结合南京城建、老旧小区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等工程计划,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
现状:
海绵城市整体建设进度较缓慢,占城市建成区面积不到1%
南京作为江苏省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近几年来进行了大量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丁家庄和江心洲两处试点区已建成一批可推广复制的工程项目。
宗媛认为,南京海绵城市整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目前,南京市已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面积不足1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不到1%。相比于苏州、昆山、徐州等首批试点城市,南京尚未形成有效的海绵城市体系。“目前,《南京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虽编制完成但尚未获批,导致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审查以及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未能及时纳入现有审批流程。”
此外,部分海绵城市建设存在“重源头、轻末端”的问题。比如,海绵城市的建设未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内涝片区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双修等项目有机结合。此外,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绿色设施“缺斤短两”,海绵城市的功能与目标未充分实现。
建议:
结合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构建海绵城市系统
那么,如何推进加速南京海绵城市的建设?宗媛此次带来了一揽子建议。
“从试点到整体,全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宗媛表示,海绵城市建设至今,政策体系、设计方法、技术措施均有大量的经验总结,应当以示范区为引领,在南京市域范围内全面、科学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具体来说,以城市绿地、公园为载体建设一批海绵城市公共空间,出让、划拨、改造地块全面实现海绵城市“源头”建设,管网建设改造、调蓄设施建设全面实现海绵城市“中端”建设,河湖水系整治全面落实海绵城市“末端”建设,加快形成全市海绵城市建设一盘棋的局面。力争在2020年达到国家要求的20%建成区面积。
“从零碎到系统,海绵城市建设应注重成效构建海绵城市系统。”在宗媛看来,海绵城市的实施应当结合南京市城建、老旧小区改造、排水管网提标改造、水环境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整治、易淹易涝点改造、城市防洪建设等工程计划,秉承源头—中端—末端“三管齐下”的原则,形成点(地块)、线(道路、河道)、面(区域、城市)、维(时空)相得益彰的水生态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规划、住建、园林、水利、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职能分工不同,易造成统筹协调工作难度大,项目推进困难。
对此,宗媛建议,应当逐步打破现有各自为政的行政管理体系,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跨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需要进一步充实相应技术力量,尽快将海绵城市方案、施工图专项设计审查纳入现有审查环节,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验收及效益评估纳入工程项目验收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