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在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二期工程(白银至中川段)设置收费站点的请示》(市政发〔2018〕17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在G341线白银至中川至永登公路二期工程(白银至中川段)设置川口匝道收费站(C匝道K30+150、E匝道K30+240)、白银主线收费站(K38+575)。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计、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收费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收费站运营管理。
五、新设收费站收费工作由甘肃中建兴银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规范管理,接受省交通运输厅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所辖收费站应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票证,依法纳税。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