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十大惠民工程”进入第六个年头,已经成为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大品牌。但进无止境,必须看到,民生工程的实效与高明市民的需求与期待相比,仍有一定差距。有网友曾在去年12月底举行的“高明区微访谈”上发问,“高明年年都在搞"十大民生工程",但作为普通市民我感觉效果不明显,政府是不是应该推出一些让我们一般群众真正得到实惠的措施?”高明区长黄棋泰承诺,将使有限的财政能够做出更好的工作,使民生工程更符合民意和民生的需求。
为何政府认为是民生工程,而市民认为还不够民生?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首先要细究的,从民生工程立项到推进落实再到事后评价,是否已经在政府和公众之间搭建起一个畅通的对话与反馈的渠道?比如,政府立项的民生工程是否是公众所思、所盼、所急,在这一层面二者有契合后,能否确保实施过程不走样、不扰民?这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引入市民评估和监督,而在工程完成后,政府也应主动公布民生工程的成效和受益面。反之,如果定下的是“目标既定、尔等配合”的基调,那么政府与公众就难以找到对话点,也就难以在成效评价上取得共识。
值得肯定的是,高明近年注重从媒体的监督报道和市民网友的投诉中发掘民生热点,比如对市民反映强烈的中心城区“水浸街”和内街巷破损问题,通过实施内街巷改造提升和下水管道清疏,使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其次,政府投向民生的财政资金来自全体纳税人,而高明近年实施的民生工程给外界集中于中心城区的感觉,各镇中心区与农村地区的民众反映受益面不大。事实究竟怎样以及为什么这样做,也需要告诉公众,比如各镇街分得的财政民生投入与其对全区财政的贡献是何比例,今年重点投向了这个镇、明年是否会投向另一个镇等。如果不说清楚,会令各镇和农村的企业和百姓觉得是在补贴中心城区的居民。
总而言之,把惠民工程真正做成民心工程,不仅应建立一整套公众全方位参与的机制,也应针对各个镇街、各个阶层的需求制定一个分期实施的规划,令公众对民生工程有明确的预期。叶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