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玉山县政府已向江西省发改委和江西省电力公司递交了申报110KV自建文成输变电工程建设申请,现已获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由政府出资来建设输变电工程,在江西省还属于首例。
政府出资新建站是对电网建设的一次尝试,为此上饶供电公司向玉山县政府提出了四项要求并签订建设协议:一是变电站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和相关标准执行;二是该变电站建成后要经过电力系统有关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并且符合整个上饶电网的运行要求方可投运;三是变电站投运后,作为公网送电,电价执行省发改委规定的工业用电价格;四是变电站建成后的相关资产全部无偿移交上饶供电公司,由上饶供电公司负责其运行和维护,同时县政府也无权再对变电站的运行方式等进行干预。
通过这次110KV文成变建设项目的尝试,避免了电网建设项目排序等待投资的弊端,加快了电网建设的步伐。